進入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動保申訴電話
登入
專家委員遴選系統
特定寵物專任人員訓練課程
專任人員200小時訓練課程資訊
繁殖場專任人員6小時訓練課程資訊
訊息專區
公告訊息
新聞稿
認領養與協尋
領養資訊
協尋資訊
主題網站
公立動物收容所列表
全國動物收容管理系統
特定寵物業管理系統
寵物食品申報網
寵物登記管理系統
狂犬病專區(防檢局)
我想了解專區
同伴動物
經濟動物
實驗動物
法令天地
動保資源
遊蕩犬熱點執行成效管控
連絡我們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首頁
/ 我想了解
法令天地
:::
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及辦理寵物登記應檢具之預防注射證明文件為狂犬病預防注射文件(民國88年8月5日制(訂)定)
中華民國88年8月5日(88)農牧字第88040229號
一、
主旨:辦理寵物登記應檢具之預防注射證明文件為狂犬病預防注射文件。
二、
依據: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
返回上一頁